川大人〔2008〕15號
關于印發(fā)《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
授課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
校內各有關單位:
為構建四川大學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體系,培養(yǎng)具有深厚人文底蘊、扎實專業(yè)知識、強烈創(chuàng)新意識、寬廣國際視野的國家棟梁和社會精英,建設一支教育理念先進、師德高尚、業(yè)務基礎堅實、教學技藝精湛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推進規(guī)范管理與教育創(chuàng)新,建立提高我校教師本科課堂教育教學質量的長效機制,根據《四川大學構建研究型大學本科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方案》,學校制定了《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辦法》,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zhí)行。
附件:⒈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辦法
⒉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及培訓
考核標準
⒊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工作領
導小組成員名單
⒋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登記表
四川大學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主題詞:本科教學 授課資格 辦法 通知
四川大學校長辦公室 二○○八年四月七日印發(fā)
打字:鄭 莉 校對:李天富 印數:100份
附件1
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辦法
為構建四川大學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體系,培養(yǎng)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蘊、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強烈的創(chuàng)新意識、寬廣的國際視野的國家棟梁和社會精英,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教育理念先進,業(yè)務基礎堅實,教學水平一流、技藝精湛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推進規(guī)范管理與教育創(chuàng)新,建立提高我校教師本科課堂教育教學質量的長效機制,根據《四川大學構建研究型大學本科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方案》,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機構與職責
建立校院兩級結合、以學院為主的資格認定機構。
1、學校成立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以下簡稱“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校級領導小組由分管人事和教學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校本科教學管理督導委員會、人事處、教務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校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是領導和協調全校的資格認定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辦公室成員由人事處、教務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校工會的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為學校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日常服務。
2、學院成立資格認定工作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成員由學院領導、學科帶頭人、校級和校級以上教學名師、省級和省級以上精品課程負責人、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督導組、系(教研室)主任、學院工會主席、學院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及人事干事、教務干事等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負責實施本學院的資格認定工作。
第二條 資格認定對象
1、未經過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的我校現有全體在崗教師;
2、2008年1月1日后新進校的教師(以下簡稱“新進教師”);
3、經過資格認定,但結果為不合格的教師。
第三條 資格認定條件
1、現有在崗教師獲得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應當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近一年內無Ⅱ級及以上級教學事故;普通話水平測(考)試成績合格(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師);講授過至少一門課程或有兩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教學評價合格。
近一年內發(fā)生Ⅱ級及以上級教學事故者,暫緩一年取得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但學院根據工作需要,報經人事和教務部門批準,可安排其擔任本科教學工作。
2、新進教師獲得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應當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參加了崗前培訓并成績合格;參加了普通話水平測(考)試并成績合格;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參加過課堂教學業(yè)務培訓;擔任助教工作一年,熟悉了解各環(huán)節(jié)的教學工作;已有教學準備,參加所在單位組織的課程試講并合格。
第四條 資格認定程序
1、現有在崗教師的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的認定:學院資格認定工作小組根據近年教師的本科課堂教學水平(含教學準備、教學過程、教學效果等環(huán)節(jié))、教學督導組抽查結果及學生評教結果,對全院教師進行本科課堂教學水平綜合評價,進行資格認定(具體認定標準見附件2),并將合格及不合格的教師名單報學校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新進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的認定:學院資格認定工作小組根據第三條第2款對新進教師本科教學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和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認定。特殊原因下,經學校人事部門和教務部門批準,學院可先安排其承擔本科課堂教學任務,期末按本條第1款的有關內容和程序進行綜合評價和資格認定,并將合格及不合格的教師名單報學校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證》的發(fā)放:對經學院資格認定工作小組認定合格并經學校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核準的教師,發(fā)放《四川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授課資格證》。
4、資格認定不合格的在崗教師,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進行相應培訓后,由所在單位組織試講,在試講合格的基礎上,可先安排本科課堂教學任務,期末再進行綜合評價和資格認定。
試講的要求:以擔任的本科教學課程為內容,試講時間不少于一學時,由教師所在系(教研室)負責人召集,相關教師參加(不少于3人),對試講效果進行現場點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試講是否合格。
第五條 資格認定的時間安排
對現有在崗教師的資格認定,須在2008年6月